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26 18:16:47
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ZX-2026-05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总预算27.6万元
5、采购需求
5.1服务内容:本项目为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服务项目,包括现场计算机数据快速采集服务、现场手机数据快速采集服务、现场智能询问服务、现场文书制作服务、现场固证服务、计算机镜像获取服务、现场计算机取证分析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实施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5.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服务地点:灵宝市境内。
5.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2.供应商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0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办事处;
3、获取文件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承诺函。供应商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详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办事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灵宝市富士路中段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398-865111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56号商鼎大厦506、508房间
联系人:纪先生
电话:1583718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