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襄阳复烤厂试验检测物资(2年)项目谈判文件修改澄清(第一次)
2026-10-19 15:24: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项目编号:B202603BA2002515437297/FKXYFK202601401
2.原公告项目名称:湖北烟草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襄阳复烤厂试验检测物资(2年)
3.原公告首次发布日期:2026 年 9月 28日
4.原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烟电子采购平台
二、更修改信息
1.修改事项: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2.修改原因:因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部分条款表述需进一步明确
3.修改内容:
序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1 | 原供应商须知第20.1条:“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议。除本单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仅有2家供应商的情况外,至截止响应时间供应商不足3家的,谈判活动终止。” | 修改为:“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议。响应的供应商仅有2家或者1家,同时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且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
2 | 原供应商须知第22.2条:“谈判小组应依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谈判活动终止。” | 修改为:“谈判小组应依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响应供应商3家以上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谈判活动终止;响应供应商仅有2家或者1家时,若未全部通过资格审查,谈判活动终止。” |
3 | 原供应商须知第23.1条:“谈判小组应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谈判活动终止。” | 修改为:“谈判小组应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3家以上的,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谈判活动终止。响应供应商仅有2家或者1家时,若未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谈判活动终止。” |
4 | 原供应商须知第25.2条:“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变动后的谈判文件,应当保证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要求,否则应对变动内容作相应调整。” | 修改为:“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变动后的谈判文件,应当保证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要求(如响应供应商仅有2家或者1家,应当保证所有响应供应商满足要求。),否则应对变动内容作相应调整。” |
5 | 原供应商须知第26.1条:“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 修改为:“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6 | 原供应商须知第26.2条:“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修改为:“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7 | 原供应商须知第29.终止本次谈判条:“(3)除本单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仅有2家供应商的情况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 | 修改为:“(3)响应供应商3家以上的,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响应供应商仅有2家或者1家的,未全部符合要求或无全部有效报价的。” |
8 | 原供应商须知第30.1条:“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 修改为:“谈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本次修改内容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9时30分
6.其他内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修改澄清送达及效力
1.本修改澄清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供应商已下载采购文件并知悉本更正公告的,视为接受本更正内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烟草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49号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方式:13597468645
2.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 襄阳复烤厂综合办公室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工业园海口路2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710-8193985
修改日期:2026 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