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内进流格栅 询比采购文件澄清
2026-10-16 09:29:56
致各潜在供应商:
本次澄清仅对采购文件评审组织规则、澄清发布机制、响应文件开启流程等程序性内容进行优化完善,未改变项目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报价口径、评审标准及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等核心内容,不影响潜在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本次澄清不调整、不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本项目所有采购时间节点保持不变。
关于询比采购文件中描述不准确内容,现做出如下澄清:
一、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修改内容
对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电子版要求、评审小组人数、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等全部程序性、规范性文字内容进行统一修正完善,统一全文表述口径,不涉及任何实质性采购条件变更,具体以更新后的询比采购文件为准。
二、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整体优化
对总则、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启响应文件、评审、合同授予、异议、纪律要求等全部程序性、规范性文字内容进行统一优化、修正完善,统一全文表述口径,不涉及任何实质性采购条件变更,具体以更新后的询比采购文件为准。
三、第三章 评审办法 整体优化
对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评审流程、线上评审要求等程序性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规范表述,无评审标准、评审规则、资格条件变更,具体以更新后的询比采购文件为准。
四、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修改内容
响应函第4条,修改为: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
五、效力说明
本澄清文件为本次询比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采购文件内容与本澄清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十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