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成交公告 > 正文

2026-2028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利川市营销部宣传辅助服务中选候选人公示

2026-09-17 16:41:45

2026916日,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利川市营销部对2026-2028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利川市营销部宣传辅助服务采购项目,通过竞争谈判(最低价法)的方式进行了采购,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2028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利川市营销部宣传辅助服务

二、项目编号:ESLC202631001

三、项目概况:详见采购公告

四、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6年9月16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

3、评标地点:恩施州烟草专卖局(公司)11楼谈判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六、中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选候选人:湖北省灵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响应折扣率:85%

合同履行期限:3年

第二中选候选人:利川市光有影力摄影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响应折扣率:88%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七、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91800:00202692100:00(北京时间)

八、异议与投诉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按以下方式提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将由第一中选候选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1.异议与答复应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正在参与的项目-本项目“主控台”中的响应-“质疑或异议”提出

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应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九、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恩施州烟草公司利川市营销部综合管理办公室

人: 女生                               

联系电话:0718-7282308           

地址:利川市清源路36号                                        

采购监督部门名称:恩施州烟草公司利川市营销部安全规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女生

联系电话:13872724499

地址:利川市清源路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