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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11 16:32:04

项目概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20260922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YNLQCG2026-10-320

项目名称: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小写:¥477906.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玖佰零陆元整

最高限价:小写:¥477906.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玖佰零陆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音视频系统(话筒部分)音频系统(后端部分)、中控系统(后端部分)、音频系统(前端音箱部分)及配套设施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所有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满足以下信用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被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且处于处罚决定限定的禁止期限、地域范围内)。

供应商需针对上述条款单独出具书面承诺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环节前核查信用网站公示信息,实际查询结果作为资格评审判定依据,信用信息查询截图、记录等资料由采购组织方统一留存归档。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近期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争性磋商文件

1.  间:2026 09 11日至2026 09 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6 09 220900(北京时间)

4.2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4.3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 09 22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法人到场则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www.hnzbcgxxw.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质量保证期:交付正常使用至少3年仍符合检测标准。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问题成交单位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单位负担;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成交单位负责终身运维,仅收取成本费。如货物在试用期间出现紧急问题,供应商应提前做好紧急预案并且及时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

5、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并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质量有保证。符合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内有不少于1名服务人员,能做到随叫随到;(2)服务响应时间:7天*24 小时*360 天*质量保证期(每天上午 7:30-晚上 12:00),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

   址:临沧市临翔区西河滨河北路127号

联系方式:0883-2162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0883-2162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超/施泽涛

    话:19188300225/184088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