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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蔡甸沌口管理所(市场部)办公场所租赁(2026年—2032年)采前公告

2026-08-26 16:18:11

根据2026年采购计划及评估报告结果文件,拟对武汉蔡甸沌口管理所(市场部)办公场所租赁(2026年—2032年)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协商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项目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泊心私屿B区S2商业街二楼3商和三楼3商,特邀贵方参加本项目的单一来源协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CD202630901

项目名称:武汉蔡甸沌口管理所(市场部)办公场所租赁(2026年—2032年)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供应商:武汉经开资本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最高限价:112万元(6年,含税)

采购需求:

根据评估报告的综合评估结果,拟租赁的场所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泊心私屿B区S2商业街二楼3商及三楼3商,建筑面积为408.87m²,地处蔡甸区局沌口管理所(市场部)服务辖区(包括沌口街道、沌阳街道等)的客户中心区域。该房屋配备喷淋系统,所在小区环境优良,物业管理规范,可充分满足日常办公与客户服务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响应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手印)。

(二)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响应人须依法缴纳税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响应人需提供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四)响应人在本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提供以上公告发布后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手印)

(五)响应人近三年内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手印,未提供查询页截图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协商小组协商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六)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房产没有抵押、执行等其他权利负担(提供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单)。

(七)响应人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响应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提供承诺函)。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所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和截图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手印。以上要求复印件的所有资料,必须为页面清晰完整、字迹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的,将视为无效。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随采购邀请发出。

四、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27号5楼小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载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1份。

2.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自然人,携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手印)。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蔡甸营销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27号

联系人:桂先生

联系方式:027-84943991

2.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蔡甸营销部财务管理办公室(与企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27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27-8494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