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公告 > 正文

纳凤村自来水2号水井及配套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10-13 17:19:27

项目概况

纳凤村自来水2号水井及配套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11层1112室海南五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GJ-2021-014

项目名称:纳凤村自来水2号水井及配套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7.28976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7.28976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天,下雨工期顺延。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9、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网站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本项目不接受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4日  至 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11层1112室海南五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11层1112室海南五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11层1112室海南五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人民政府     

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中心大道3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898-26712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五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11层1112室            

联系方式:陈工 0898-65331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898-65331750

 


附件下载: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