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凰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10kV供电接入系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07-27 18:30:46
本招标项目临沧市凤凰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7-530902-04-01-71946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80%;自有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kV供电接入系统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临沧市凤凰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10kV供电接入系统施工总承包
2.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约 3785403.26元,(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10kV供电接入系统、设计、检测、10kV高压及400V低压)。
2.3建设地点详情:临沧市临翔区园林路。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从110kV城南变电站10kV Ⅱ段母线058间隔出线敷设电缆约100米至站外本期新建N1塔,采用同杆塔双回线路建设架空线路约0.86km至园林路,导线采用240mm²的绝缘钢芯铝绞线,本段线路采用永临结合方案建设;园林路段采用同杆塔双回线路建设架空线路约0.5km至园林路凤凰谷保障性住房小区外,导线采用120mm²的绝缘钢芯铝绞线,本段线路采用临时过渡方案建设;2、场地内电力改迁(含10kV高压、400V低压及专线沿线征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2.6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7招标范围:①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方案深化设计;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②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包括竣工图等相关资料),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③场地内电力改迁(含10kV高压、400V低压及专线沿线征拆)。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招标人可结合施工进展,分批次、分单位、分阶段或缩减规模实施,具体每批次工作量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不得有异议,须无条件服从开展并完成相应服务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8计划工期:60日历天或按合同约定完成(包含设计、施工所需全部时间)。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等,成果文件须通过供电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保证设计质量,对所有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及安装质量等级须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和电力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施工及安装须保证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按国家建委颁发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标准,保证一次验收合格并达到移交要求。
(3)材料和设备质量要求:所有用于项目的材料、设备均须为全新的、具备出厂合格证且满足设计及项目要求的正品,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2.10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杜绝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杜绝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零缺陷”投用。
2.1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往本项目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出具本人签字确认的项目中标后方可投入本项目的承诺书,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
3.3.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3.3其他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至少须包括项目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其中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需持证上岗。
注:本项目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除提供以上要求证明材料以外,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和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24年度至2025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按对应年限提供。2026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3.6.1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3潜在投标人应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需出具对农民工工资进行专户管理按时支付的承诺函。
3.6.4以上所有网址查询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后进行复核,如发现以上情况提交评标委员,评标委员有权对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7利害关系单位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6 年07月28日至 2026 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4.3方式:现场获取。
4.4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 2026年08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法人到场则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访问“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www.hnzbcgxxw.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获取最近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无效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1090号 | 地 址: |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
邮 编: | 677000 | 邮 编: | 677000 |
联系人: | 常燚 | 联 系 人: | 林超、施泽涛 |
电 话: | 18288398520 | 电 话: | 19188300225、18408820212、0883-2162788 |
传 真: | / | 传 真: | 0883-2162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