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襄阳复烤厂后勤设备设施维保(3年)的采购公告
2026-05-26 12:36:23
项目概况
根据(鄂烟金叶纪要【2025】32号) 文件,拟对2026年襄阳复烤厂后勤设备设施维保(3年)采购项目采用竞争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KXYFK202603601
项目名称:2026年襄阳复烤厂后勤设备设施维保(3年)
预算金额:10.5万元/3年(含税)
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清单)数量据实结算,总价不超过10.5万元(含税)。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所需维修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采购人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备注:信用中国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路径为:进入信用中国网站,在“专项查询”里点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采购人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3.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采购人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备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4.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采购人对关联关系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
5.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列入本单位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采购。(采购人对“黑名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
三、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5月27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6月2日23时59分59秒。(领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获取方法:
2.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tobacco.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2.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采购文件获取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响应人操作指南。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2.4获取采购文件费用:0元/项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9时30分。(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襄阳复烤厂采购科(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工业园海口路2号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会议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烟草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49号
联系人: 冯女士
联系方式:0710-8193500
2.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 襄阳复烤厂综合办公室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工业园海口路2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710-8193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