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商银行阿勒泰中心支行评估合作机构选聘项目征集公告
2026-04-16 10:38:51
新疆农商银行阿勒泰中心支行评估合作机构选聘项目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新疆农商银行阿勒泰中心支行
征集人地址:阿勒泰市五指泉街6号
征集人联系人:李冉
征集人联系方式:18935898566
代理机构:新疆博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阿勒泰路山水郦城商业12 栋1层 01 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蜀婧
联系方式:18097557227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农商银行阿勒泰中心支行评估合作机构选聘项目
项目编号:XJBL-2026-003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新疆农商银行阿勒泰中心支行
采购需求:根据《新疆农商银行关于规范评估合作机构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及阿勒泰中心支行实际,为进一步规范评估合作机构的使用和管理,阿勒泰中心支行计划选取评估合作机构进行评估业务合作,本次采购标的为全辖信贷业务及经营管理所需的全品类资产评估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企业信贷业务抵押物(房地产、土地、活体资产、机器设备等)价值评估、其他专项资产评估服务,以及评估报告出具、现场勘查、业务咨询、争议处置等全流程配套服务。服务范围:阿勒泰地区辖内7家县市支行所有营业网点、全量信贷业务及相关经营管理场景的资产评估服务需求,覆盖地区本级及所有县域乡镇网点。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经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取得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明;已取得资质等级的评估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资质/备案有效期内须符合主管部门审批认定要求。从事房地产评估的,应具备二级(含)以上资质;从事土地评估的,应具备相应执业范围资质;3.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行业声誉,近三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4.评估师队伍稳定,专业素质过硬,注册评估师人员3名及以上、执业能力能够满足全辖评估业务需求。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01日,后续按照1+1+1模式签订协议。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勒泰市阿勒泰路山水郦城商业12栋1层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12: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新疆博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阿勒泰路山水郦城商业12栋1层0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7日12: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博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阿勒泰路山水郦城商业12栋1层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获取征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以下证明文件须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3)、网上信用记录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打印件须体现投标人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查询结果如显示无投标人信息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