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近期可利用资产清查及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6-03-04 09:54:52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十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近期可利用资产清查及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十堰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内容:①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近期可利用的约240处资产进行清查和价值评估(详见资产清单),具体数量以现场查看为准,清查评估过程中如发现未在清单内的可处置资产,应一并纳入工作范围;
②对常隆花园商业门面及车库等经营性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包含商业门面19间、车位2652个,具体数量以现场查看为准;
③对东风公司拟腾退部分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包括44厂片区原金色明天幼儿园及单身宿舍、原双星东风轮胎厂宾馆。
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最高限价:报价不得高于《湖北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鄂价工服规〔2011〕2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5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财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3.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磋商文件获取
时间:2026年3月5日至3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
方式: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要求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同文件获取地点。
五、磋商开启
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立即进行。
地点:同文件提交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十堰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19-86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