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城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熏野餐厅”餐饮项目合作经营方的招募公告
2026-03-03 21:39:32
为优化项目运营,提升服务品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熏野餐厅”餐饮项目的合作经营方。诚邀具备相应资质与经验的企业或个人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熏野餐厅餐饮项目合作经营服务
2.项目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牯岭镇牯岭街正街33号二、三楼
3.项目现状:现有场地及基础装修完备,中标方须承诺在现有装修格局基础上进行运营,原则上不得进行大规模改动(必要的维护、装饰及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局部调整除外)。
4.合作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合作方式与核心条件
1.合作模式:中选单位获得项目合作经营权,独立负责餐饮运营管理。
2.合作对价:采用“年度保底+年度营业额分成”模式。
2.1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此为年度保底金额,应征单位对此部分的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否则视为无效应征,最终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单位。
2.2首次年度保底费用缴纳时间:中选单位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募单位支付首年全额年度保底费用,合同期其它年份内每年3月15日前向招募单位支付当年年度保底费用。
2.3年度营业额分成:中选单位须按约定向招募单位支付年度营业额分成,比例为年度营业总额的10%。
2.4营业额保底目标:每个合作年度营业额目标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2.5分成计算基数:若年度实际营业额低于500万元,则按500万元为基数计算分成;若高于500万元,则按实际营业额计算分成。
2.6分成分配周期:营业额分成按季度结算支付。中选单位须于每个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0日前,向招募单位提供上一季度的完整营业财务报表,双方确认无误后,中选单位于15日前支付该季度分成款项。
3.服务要求:营业时间:须保证每日正常营业,具体时段为上午09:30至晚上21:30。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国庆等)须照常营业,不得无故歇业。
4.服务标准:须提供符合项目定位的优质餐饮服务。所有一线服务人员须统一着工装、佩戴工牌;实行“首问负责制”,对顾客咨询、需求须热情回应、及时处理;需建立书面《客户投诉处理流程》,确保任何投诉在1小时内得到首次响应,3小时内给出明确解决方案。
5.卫生与安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每日营业前、后进行全面的清洁消毒,并保留记录;后厨严格执行“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虫害防治,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服务报告。中标方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部安全与卫生管理责任。
6.出品要求:中选单位必须承诺并签署《承诺函》,保证在运营过程中全面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预制菜(包括但不限于即热、即食、即烹类预包装菜肴)。所有出品菜品均需在后厨完成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部加工制作过程(中央厨房统一配送的净菜、腌制半成品须在应征文件中明确列出清单并获得招募单位书面认可)。招募单位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违规使用非认可清单内的预制菜品,视为重大违约。
7.运营管理制度备案:应征单位在应征文件中,必须提供其计划在门店实施的、完整成文的各项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标准与流程制度》、《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后厨出品标准与操作规范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如消防、食品安全事故、客诉升级等)》。招募人将对上述制度的完整性与合理性进行备案审查,该审查是确定中选单位的考量因素之一。中选后,上述经审查备案的制度将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8.履约担保:中选单位须在签订正式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募单位另行支付人民币57.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作期满,中选单位无违约行为且完成工作交接后,招募单位无息全额退还。
9.退出与解约机制:
9.1招募单位单方解约权:如中选单位在运营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招募单位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选单位立即撤场,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募单位所有:
9.1.1因服务质量、食品卫生或安全问题被顾客投诉,经查证属实且情节严重,或受到市场监督管理、消防、卫生等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9.1.2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有效投诉累计达到3次及以上的;
9.1.3违反“出品要求”,使用未经认可的预制菜,经招募单位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再次发生的;
9.1.4在任一自然年度内,招募单位对门店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前述备案制度的落实情况),累计达到5次“不合格”评价的;
9.1.5未经招募单位书面同意,擅自停业、歇业连续超过3天,或累计超过7天的;
9.1.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因中选单位上述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中选单位还应赔偿给招募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募单位重新招募的费用、预期收益损失等)。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核心运营团队拥有至少5年餐饮行业运营经验,并提供有效证明。
5.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公告中的所有运营与服务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间:2026年 03 月 04 日至2026年 03 月 10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潜在应征单位需持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及电话)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3. 报名地点:九江城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未报名成功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募活动。
五、应征截止时间及应征文件递交
1. 应征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11 日14:30
2. 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11 日14:3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应征文件不予受理。
3. 递交地点:九江城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538号)
4.应征文件制作和组成:
4.1文件份数:三份(一正二副),需明确写明 “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2文件的正本封面由应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手写签署全名,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
4.3 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募方对由于应征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应征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5 如果应征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应出据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原件应装订在应征文件的正本之中。
4.6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投标资格证明材料、运营团队履历与5年经验证明、详细运营方案(含菜单、服务标准、营销计划等)、完整的门店各项管理制度(至少包含服务、卫生、出品、应急制度)、年度保底费用报价报价单、履约承诺书、不使用预制菜承诺函等(应征单位自行考虑文件格式,文件的制作及组成可能直接影响中选结果)。
4.3文件制作与密封:应征文件采用A4规格打印纸打印并胶装成册,如有手动涂改,需在涂改处加盖公章。不得采用活页夹或散页形式,否则可能被否决。文件的每页需加盖公章。所有文件均需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
5. 应征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5.1 文件密封:正本、副本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也可分开封装。
5.2 密封袋上应清楚标明相关信息,内容包括:
(1)“应征文件”字样;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及包号)
(4)应征单位名称
(5)注明“在2026年 月 日(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5.3 未按要求密封与标识的,招募单位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评标与定标
1. 开标时间:2026 年 03 月 11 日14:30
2. 开标地点:九江城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538号),应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到场参与。
3. 定标原则: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征单位中,按年度保底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即为中选单位。若最高报价相同时,则由招募方对运营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按运营方案的优劣确定中选单位。
七、其它事项
1.应征单位须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充分了解现状,中选后即视为完全认可。
2.招募单位提供的资料仅供投标参考,应征单位应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
3.中选单位应于领取中选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金额为20000.00元整。
3.本次招募活动及后续合作事宜的解释权归招募单位所有。
十、联系方式
1. 招募单位信息
名 称:九江庐山风景区庐山国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风景名胜区河西路48号07室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江城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538号
联系方式:崔学芬,15579239995
电子函件:2441285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