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6-08 12:59:04
项目概况
沙县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金鼎城15幢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辰招标(2021)036号
项目名称:沙县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服务要求 | 交货地点 | 最高限价 (元) | 询价保证金(元) |
1 | 沙县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 2辆 | 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980000 | 198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条件: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3.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 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 (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8日 至 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金鼎城15幢4楼)
方式: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沙县金鼎城15幢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水东路32号
联系方式:0598-5857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区金鼎城二幢1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郑先生 1385942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