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公告 > 正文

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增补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1-06-07 12:34:05

项目概况

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增补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JXCG2021-28R

项目名称: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增补采购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预估数量(吨)

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1

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增补采购

约2万(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按原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采购合同期限(服务期限至2022年3月24日截止)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经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境内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3、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5、投标人具有环保相关手续的环评报告(含有污泥处理处置)、环保局批复、排污许可证。6、投标人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或处罚已结案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家数最多只能为2家,一家经营范围包含污泥处理处置、固废处理处置等相关业务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单位,另一家必具有环评报告(含有污泥处置)、环保局批复、排污许可证等环保相关手续的污泥处理处置单位。8、投标人须承诺合同期限内污泥处理处置量不得超过投标人环评报告的年污泥处理处置数量,且投标人承诺处理处置量不少于2万吨。(承诺书格式自拟);9、投标人厂区卫星图片,标注堆场位置及厂区红线图范围(彩色图片),若堆场位于厂区红线图外,需佐证堆场所有权及其他相应手续(含堆场环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7日  至 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5-88556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            

联系方式:05958566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