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山营销部烟 叶收购站山地烟区地膜回收机械采购公告
2025-09-30 09:29:54
项目概况:
根据 《行业收文〔2025〕124号宜烟纪要〔2025〕21号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纪要》文件,拟对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兴山营销部烟叶收购站山地烟区地膜回收机械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兴山营销部烟叶收购站山地烟区地膜回收机械采购
项目编号:YCXS202523001
预算金额:2.4万元
最高限价:总控制价2.4万元(含税)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数量 | 区域 |
1 | 地膜回收机(自走式) | 2台 | 榛子烟叶收购站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承担此项货物的能力和保证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5.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评审时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询价要求
1、询价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或联系采购人获取
2、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9日至2025年10月10日18时
3、询价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上午9时整
4、询价地点:兴山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六楼开标室
5、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1份。
6、参加询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兴山营销部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38号
联系人: 杨鸿宇
联系方式: 0717-2195055
2.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兴山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党建工作办公室
地址: 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38号
联系方式: 0717-2195055
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兴山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