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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夷陵营销部黄花烟叶收购站管线加湿套件安装工程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2025-09-05 15:26:11

    一、招标条件
    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夷陵营销部黄花烟叶收购站管线加湿套件安装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夷陵营销部黄花烟叶收购站管线加湿套件安装

    2、招标方式:竞争谈判

    3、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50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4、采购内容:黄花烟叶收购站管线加湿套件安装工程项目

    5、项目地址:夷陵区黄花镇上洋村烟叶收购站

    6、项目施工期限:总工期为30天,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响应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并加盖公章。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6、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公章。
    7、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评审时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并加盖公章。
    8、响应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8日9时至2025年9月15日17点30分,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获取地址: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夷陵营销部312办公室(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东湖大道1号)现场获取。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10时。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至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夷陵营销部312办公室(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东湖大道1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6日10点3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夷陵营销部316评标室
    七、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
    地址: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夷陵营销部312办公室(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东湖大道1号)
    联系人:黄峰
    联系电话:1388671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