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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褚庄小学午餐供餐项目招标公告

2025-08-22 18:25:5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L-20250818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褚庄小学午餐供餐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人/天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褚庄小学午餐供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服务期限:年。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标准;

5.4、服务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褚庄小学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运营服务期间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同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加盖供应商公章);

3.9、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1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25日至202508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诚朴路与黄金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临街商铺三楼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内容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售价:0/份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6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凌云优选酒店7楼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20250916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凌云优选酒店7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MB1405093Q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褚庄小学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褚庄村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5893427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远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1号新纪元酒店五楼520室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1561737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1561737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