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圣、水满中心学校游泳池室外周边附属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4-26 12:55:15
项目概况
南圣、水满中心学校游泳池室外周边附属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玉沙路14号中房高级公寓11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HN-2021-4
项目名称:南圣、水满中心学校游泳池室外周边附属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56942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56942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进行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价格扣除幅度: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同时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 2021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加盖单位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的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任意联系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承诺函);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声明函;8、建筑业企业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t.gov.cn/) 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提交。9、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按时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玉沙路14号中房高级公寓1104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5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指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五指山市
联系方式:许先生0898-86630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玉沙路14号中房高级公寓1104
联系方式:陈工0898-685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