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基建用电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4-24 15:57:04
茅箭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基建用电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茅箭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基建用电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茅箭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基建用电工程项目
二、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项目金额:31.308518万元
四、工期:10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在本单位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谈判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7日(8:30时~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打并加盖公章)、项目班子人员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另外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在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合格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
地 址:十堰市武当路76号
联系电话:1350868969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13035262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