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立人遗址文化公园保护利用设施-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询价公告
2025-07-21 16:45:43
【项目概况】: 直立人遗址文化公园保护利用设施-专业工程暂估价一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七里坪路御景名苑对面 4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XH-2025-004
2.项目名称:直立人遗址文化公园保护利用设施-专业工程暂估价一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616302.94元
5.最高限价:616302.94元
6.采购需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团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四川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七里坪路御景名苑对面 4 楼)
3.方式:申请人携带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至四川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七里坪路御景名苑对面 4 楼)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点00分
2.地点:四川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七里坪路御景名苑对面 4 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点00分
2.地点:四川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七里坪路御景名苑对面 4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提供3份(一正两副)给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卸式胶装成册,若响应文件采用活页打孔或订装,视为无效响应。
2.代理费:代理报酬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文收费标准计取》,按采购代理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始县文物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奎星楼路7号五阳书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3451037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七里坪路御景名苑对面 4 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99778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