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沧市凤凰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服务询比公告
2025-07-18 23:21: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沧市凤凰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服务进行公开询比,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竞标人参与竞标。
2.1项目编号:YNLQ2025-07-167
2.2项目名称:临沧市凤凰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服务
2.3招标控制价:¥15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约6.8亿元,总用地面积104.4亩,总建筑面积约18.53万平米(其中:地上部分的建筑面积约13.36万㎡,地下建筑面积约5.17万㎡)。
2.5招标范围: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通过对项目区的环境现状调查及水土流失现状调查,确定该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工程建设对原地貌、土地的破坏情况以及水土流失情况,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对策和防护措施。为建设单位提供水土保持治理、实施管理的科学依据;为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执法检查提供依据。需提交的成果包括但不限干:(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2)专家评审意见及回复;(3)其他甲方所需要的资料;
2、提供完善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监测服务、监测设计、监测计划、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按季度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按年度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具体以发包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2.6服务期限:水土保持方案自招标人提供项目资料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待项目达到评审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专家评审,直至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完成本项服务,水土保持监测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止。
2.7项目地点:临翔区西南片区园林路。
2.8质量要求:(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编制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按评审专家批复意见对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进行修改完善后,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
(2)水土保持监测符合《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及其他现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完成监测过程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或者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相应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3竞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或取得培训合格证(证书)或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及2025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2其他人员要求:其他拟派人员不得少于3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上岗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2025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以上要求须提供承诺函,具体以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07月19日至2025年07月22日,08: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bidcn.com)。
方式:1.符合条件的竞标人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在线报名:①、尚未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需在平台官网进行免费注册并提交企业认证。②、企业认证通过后进入用户后台选择“在线报名-项目列表”菜单,于项目列表中查询到目标项目即可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缴费回执或证明材料
2.确认报名后进入项目跟踪详情,待报名审核通过,此时缴费信息如未发布请耐心等待,如已发布即可根据页面显示的费用进行在线支付。
全流程在线投标费用人民币¥400.00元,在平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用在线支付的方式进行缴纳,支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竞标人须按上述缴费方式办理完缴费后才算有效报名,否则视为其投标无效。
3.费用缴纳完成后,可进入下一环节【招标文件下载】,如询比文件下载列表内已有待下载文件,即可点击下载,如下载页暂无待下载文件,请耐心等待或咨询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4.全流程电子投标需用到有效期足够至本项目开标日期的云南CA(云南省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办理)或CFCA(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bidcn.com)办理)进行软件版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和加解密。
如您已有上述任何一种CA则无需再办理CA。如没有上述任何一种CA,可在用户后台按以下流程在线申办云南CA或CFCA:
4.1按以下流程在线申办云南CA
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云南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云南CA)。
4.2按以下流程在线申办CFCA
①、于用户后台左侧导航菜单点击“CA申办和投标订单→CA在线申办”,进入右侧页面点击【自助申办】按钮→选择【新办CA锁】,下载办理资料模板后,点击窗口下方的【下一步】按钮。
备注:如您已在云采招阳办理过包年CA,但即将到期或已过期,可在自助申办窗口内选择【CA锁续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后续办理。
②、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点击窗口下方的【确认付款】按钮,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完成支付。
③、CA费用支付成功后将进入下一步办理资料上传页面,如实填写、上传资料后提交至平台客服端审核,客服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后续CA锁的制作和寄送工作。
5.相关投标流程指南请详见平台网站【帮助中心】页面的“投标人端常见问题”和“短视频教程”。CA办理及平台操作问题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详见平台各操作界面右上角),投标项目业务问题请咨询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5、响应文件的上传
5.1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bidcn.com),竞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竞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竞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解密结果无异议。
解密完成后各竞标人须按照流程要求对开标一览表进行远程CA签字确认,在招标代理公司下达3次远程CA签字命令后仍未对结果进行签字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https://www.ebidc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上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竞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3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内及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临沧市利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1090号 | 地 址: |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
邮 编: | 677000 | 邮 编: | 677000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 系 人: | 林超、施泽涛 |
电 话: | 13987012256 | 电 话: | 19188300225/18408820212 |
传 真: | / | 传 真: | 0883-2162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