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绵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基金组建项目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1 14:02:00
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绵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 四川绵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基金组建项目法律服务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JP(2025)0411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绵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基金组建项目法律服务。
3.采购人:四川绵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二、资金情况
业主自筹资金:¥20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绵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基金组建项目法律服务。
(具体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www.hnzbcgxx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磋。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自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1)单位介绍信及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负责人参与时,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现场获取,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网上获取,申请人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389928211@qq..com。邮件主题:申请人名称+XX项目报名;邮件内容:列明申请人名称、经办人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资料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注: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外,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及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负责人参与时,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以上文件须加盖公章)。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24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上马汇金4栋3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绵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文苑路西段11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16-615168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东二路1号10栋15层1508号
邮 编:610035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35002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