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矮寨镇排兄村改扩建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3-24 08:31:10
1. 委托代理编号:HNLH-2021-011
2. 项目名称:吉首市矮寨镇排兄村改扩建建设工程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798189.78元(最高限价)
6. 采购需求:
工程范围:本工程为吉首市矮寨镇排兄村改扩翻建建设。主要工程内容为外墙立面改造,20mm厚水泥砂浆1:3,刮仿瓷涂料二遍。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5.1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5.2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1 年 03月 24日~2021 年 03 月 30 日 17:3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环城路50号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需要购买文件请提前联系(电话:18974307637)
2. 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套,递交响应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04 月 02 日上午 14:30-15:0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 响应文件送给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出席开标仪式。
4.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年 04 月 02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
1、时间:2021 年 04 月 02 上午 15:0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1 递送响应文件前,响应磋商者须按下列规定交付磋商保证金。
1.2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00 元)。
1.3 缴纳时间:2021 年 04 月 01日 17:30(北京时间)时前(含),以银行回单为准。
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且从供应商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磋商保证金托管专户;或承诺函。
账户名: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分公司
开户行: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支行
账 号:819300001347000001
1.4 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 采购人信息
1.1 名 称:吉首市矮寨镇人民政府
1.2 地 址:吉首市矮寨镇
1.3 联 系 人:田晓玉
1.4 联系方式:139 7436 0819
2.1 名 称: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地 址:吉首市环城路50号
2.3 联 系 人:刘燕
2.3 联系方式:189 7430 7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