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凌河夜市亮化工程的采购公告
2021-03-22 17:00:18
项目概况
2021年凌河夜市亮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JYM20210322
项目名称:2021年凌河夜市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4,240.98元
最高限价:464,240.98元
采购需求:2021年凌河夜市亮化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0日内施工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4-22)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4-22)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4-2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2、领取文件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6)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复印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凌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上海路五段12乙-47号
联系方式:1323688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4-22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416-5020567
邮箱地址:2034087858@qq.com
账户名称: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路支行
账 号:410100652899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416-5020567
锦州金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