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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蕉侗族乡天桥茶叶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6 15:55:31

【项目概况】

芭蕉侗族乡天桥茶叶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誉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2814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C-ES-2025015

2、项目名称:芭蕉侗族乡天桥茶叶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

5、最高限价:

第一标段(监理服务)66.8万元;

第二标段(工程检测服务)30万元;

第三标段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29.2万元;

6、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监理服务):完成芭蕉侗族乡天桥茶叶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EPC)的监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标段(工程检测服务):完成芭蕉侗族乡天桥茶叶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EPC)的相关检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见证取样、室内环境、建筑节能等(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标段(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完成芭蕉侗族乡天桥茶叶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EPC)的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完成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监理服务):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标段(工程检测服务):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第三标段(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2)人员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监理服务):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第二标段(工程检测服务):供应商拟派检测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三标段(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

3)信誉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提供网页截图加盖鲜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0519日至202505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恒誉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

3、方式: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恒誉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814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14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恒誉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5月28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恒誉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全国招标投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路3号(柑子槽农贸市场)1幢(管理办公室)101-401号 

联系方式:1359781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誉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1楼

联系方式:0718-6766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59781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