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武汉专卖办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分析支撑服务的采购公告
2025-05-14 20:46:03
根据武烟纪要〔2024〕58号文件,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拟对2025年武汉专卖办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分析支撑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武汉专卖办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分析支撑服务项目 ;
2.项目编号: WHZM202511401 ;
3.项目实施地点: 武汉市 ;
4.项目概算: 87.2万元 ;最高限价: 87.2万元 ;
5.采购内容: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分析支撑服务项目以互联网类数据资源整合挖掘为基础的数据分析服务,以人员身份大数据辅助分析服务、设备信息查询与网络扩线分析服务、物流情报大数据智能研判服务和虚拟货币犯罪预警追踪分析服务四项服务内容为基础,提供为期一年的授权、安装、实施、培训、使用等服务,提供不少于60天的驻场服务,根据重大案件研判侦办需要,采取现场和远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辅助分析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期和交货期: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所有软件产品交付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到货后15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安装实施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采购人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3.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采购人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备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4.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采购人对关联关系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
5.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列入本单位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采购。(采购人对“黑名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
6.特定资格条件:近五年以来,供应商具有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案例1例,提供合同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 2025 年 5 月 15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桥三路2号武汉市烟草专卖局机关大楼;
3.获取方式:响应供应商在谈判采购文件领取时限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或者单位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同时提供类似案例要求的有效证明,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5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递交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桥三路2号武汉市烟草专卖局机关大楼
3.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 5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4.谈判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桥三路2号武汉市烟草专卖局机关大楼
5.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1份
6.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
地 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桥三路2号
联系人: 宋工
联系方式:027-65682081
2.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武汉市烟草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生态商务城金南三街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27-6568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