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龙社区盛世金龙安置小区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
2025-04-02 11:5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文件,由四川鑫超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苏祠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拟对金龙社区盛世金龙安置小区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Y-2025-001
2.采购项目名称:金龙社区盛世金龙安置小区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苏祠街道办事处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超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707760.86元(含暂列金16593.6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7000.00元)。
最高限价:707760.86元(含暂列金16593.6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7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示形式:项目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自行报名。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四川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川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谈判。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自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08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方式获取。
2.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供应商将介绍信原件(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一同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通过所留邮箱逐一发送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或拷贝至各单位U盘。
3.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报名供应商应在现场报名时递交。
4.报名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凌霄路1号中鸿国际城1栋2单元13楼1301、1302、1303、1318号。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眉山市东坡区通惠河顺河街536号2栋5号房2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苏祠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金鑫街东段115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838470158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超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凌霄路1号中鸿国际城1栋2单元13楼1301、1302、1303、1318号
联系人:凌女士
联系电话:028-35034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