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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站乡兴龙村芭蕉芋淀粉加工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4 08:00:00

马站乡兴龙村芭蕉芋淀粉加工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马站乡兴龙村芭蕉芋淀粉加工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进行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14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YTCG2025-005

项目名称:马站乡兴龙村芭蕉芋淀粉加工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200万元

采购需求:马站乡兴龙村芭蕉芋淀粉加工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安装芭蕉芋淀粉标准化生产线加工设备一套,其中:食品级304不锈钢气流烘干设备800型1套,食品级304不锈钢真空旋流器325型21组,食品级304不锈钢脱水机8㎡ 1台,挤压式锉磨机80型1台等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0个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和培训。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5.磋商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6.服务标准: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发货的设备要提供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文件)。       

6.7.1售后服务

1)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所有要求;

2)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及合格证明)的产品。

3)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提供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同时及时给与反馈和解决问题。

①质保期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且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质保期结束后,投标人应承诺后期的年度维修费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采购需求”中明确质保期的产品质保期以“采购需求”为准。

②因考虑到正常教学工作进行,投标人应具备满足采购人因技术问题所需支持,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技术电话请求时,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采购人解决问题。

③对于故障维修无论是在质保期内,还是在质保期外都应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质保期满后,若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成交投标人必需在2小时内派维修人员上门修理。质保期满后,出现故障只收取成本费。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4日2025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腾冲市云腾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华严路下绮罗社区水墨中国商业街2幢6号铺);

方式:持介绍信(原件)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联系电话:15025078117

售价:6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腾冲市云腾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华严路下绮罗社区水墨中国商业街2幢6号铺)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腾冲市云腾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华严路下绮罗社区水墨中国商业街2幢6号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进行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收取保证金40000.00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次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收款人:腾冲市云腾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云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音塘支行

 号:2300017899522012

 话:15025078117

(2)交付方式:报价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交至以上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资料费由报价投标人在获取资料时以转账、电汇或现金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注:(1)保证金必须从磋商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3)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二)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报价投标人将放弃追索招标保证金的权利:1、报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文件的;

2、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报价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报价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报价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腾冲市马站乡人民政府

   址:腾冲市马站乡项目

联系人:刘通

联系方式:15974831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腾冲市云腾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址: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华严路下绮罗社区水墨中国商业街2幢6号铺

项目联系人:杨绍密

   话:15025078117

2025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