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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7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安保服务采购竞争谈判邀请函的澄清说明

2025-03-27 15:23:42

      就本单位2025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2025-2027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安保服务采购竞争谈判邀请函》(项目编号:ESXF202513401),现作以下澄清说明:

     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中的“谈判内容”表述为“为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机关门卫室聘请2名安保人员,负责县局(营销部)机关单位安全保障,聘期2年。”,该内容表述错误,本次采购的谈判内容应为:为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采购安保服务,签订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合同服务期为2年。 

特此澄清说明!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