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水县新华书店南北沿街租赁项目
2025-03-25 10:46:12
沂水县新华书店南北沿街及院落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沂水县第二水泥厂 的委托,现对 沂水县新华书店南北沿街及院落租赁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竞标人参加。
1.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房屋结构 | 标的物 | 租赁底价 (元/年) |
沂水县新华书店南北沿街及院落租赁项目 | 砖混 | 沿街13间及南北院、房屋 | 750000.00 |
2.有关要求:
2.1竞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2)至谈判截止日,竞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要求成交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丧葬用品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租赁期限:五年,前三年租金按照竞标人中标金额收取,第四、第五年租金根据市场上涨行情协商确认租赁金额。(租赁期内遇城市规划拆迁等政策原因则不受此期限限制)。
2.3租赁底价:750000.00元/年。
2.4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交。
3.有关说明
3.1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竞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谈判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2标的物现状说明
本项目包含沿街13间及南北院落房屋,标的物属于沂水县第二水泥厂所有,其中13间为一楼沿街,可用于商业经营活动。南北院落房屋除部分原沂水县第一水泥厂职工居住外,其他现居住人员(包括原第一水泥厂居住职工亲属及租户)不属于沂水县第一水泥厂职工的由成交人自行劝离、清退。劝离、清退后成交人租赁期间均可对外自行出租,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3.3 租赁期间要求
3.3.1 租赁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对外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改变用途。
3.3.2 租赁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租赁总期限满后,租赁总期限内所投入新建、改造、购置(指不动产)的一切设施归采购人所有。
3.3.3 租赁期内遇城市规划拆迁等政策原因,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成交人应及时搬出。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成交人应充分考虑到此风险)。
3.4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内容等进行约定、调整。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存在直系三代内亲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竞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4.1 竞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
4.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9日09时30分。
4.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议程安排
5.1 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3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雪山河路4-8号)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竞标人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自然人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经验证合格后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150元/份。
5.2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3月29日上午08:30至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雪山河路4-8号)。
5.3 谈判时间:2025年03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雪山河路4-8号)。
采购人:沂水县第二水泥厂
地址:沂水县黄山铺镇尧崖头村
联系方式:15963333373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雪山河路4-8号
联 系 人:张升全
联系电话:18905498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