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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恩施复烤厂成品库一楼除湿设备采购公告

2025-01-21 10:31:00

2025年恩施复烤厂成品库一楼除湿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鄂烟金叶〔2024〕66号) 文件,拟对 (2025年恩施复烤厂成品库一楼除湿设备) 采购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KESFK202507001

项目名称:2025年恩施复烤厂成品库一楼除湿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90000.00元

最高限价:188032.63元

采购需求:根据《室内空气除湿技术要求》,为了确保成品烟叶质量与保存期限,需要将成品库的相对湿度控制在70%以下,拟购置4套20kg/h除湿设备。具体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采购人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3.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采购人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备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4.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采购人对关联关系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

5.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列入本单位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采购。(采购人对“黑名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

6.特定资格条件:需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地点:恩施复烤厂采购科(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49号)。

3.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限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或者单位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及询比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_2_月_7_日_10_时_00_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恩施复烤厂采购科(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49号)。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询比会议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本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会议或视频会议形式开展询比,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烟草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4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718-8417313

3.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 恩施复烤厂综合办公室

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4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18-841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