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桃湾村道路安全防护项目询价公告
2024-11-21 15:26: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DFHF-[2024]-40
项目名称:核桃湾村道路安全防护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8964.788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964.788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等政策。
4.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2、提供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 B证证书;(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3、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果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已经替换出来的,须同时提供业主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4、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5、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
【2016】23号 “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 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凭发票实行报帐制,并主动接受审计和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以审计资金作为结算依据,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峰县容美镇后坝容美村四组),联系电话:15629260008余先生。
方式:报名邮件发送至779777388@qq.com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峰县容美镇后坝容美村四组(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峰县容美镇后坝容美村四组(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核桃湾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鹤峰县核桃湾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联系人:江洋、胡奎
联系方式:15902787691、166 7108 9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峰县容美镇后坝容美村四组)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1562926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