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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定点采购变更公告

2024-11-16 18: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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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食品冷鲜及冻品食材的相关储藏和配送设备服务能力;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及时到场(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重大事项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等(提供承诺书)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前10天内

3、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校采购活动的处罚。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它资质条件: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国家批准的且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获取时间不低于2年;若为经销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同时提供屠宰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食品冷鲜及冻品食材的相关储藏和配送设备服务能力;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及时到场(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重大事项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等(提供承诺书)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前10天内

3、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校采购活动的处罚。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它资质条件: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国家批准的且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获取时间不低于2年;若为经销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同时提供屠宰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该项目共3分别为包一、包二、包三。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按照评标顺序,包一评审结束后,再进行包二的评审。同时对两个以上包号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如投标人在包一中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包二、包三时,不再继续授予该投标人为包二或包三的中标人资格(但需参与评审和排名)。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单位:格尔木市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979-8486529

地址:格尔木市机场路斜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巨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18897095799

联系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西路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