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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05 18:25: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C-ES-2024010

2、项目名称:恩施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8万元

5、最高限价:39.8万元19.9万元/年)(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此限价,凡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无效)

6、采购需求:

恩施市青少年活动中心5楼会议室、候会室、6楼视频会议室及公共部分(走廊、梯间、休息室、卫生间等)服务范围内会议期间保洁及会务(茶水供应、协助物品摆放、卫生清理等)。以上服务范围内保洁、会议期间会务等(茶水供应、协助物品摆放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2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1106日至2024年11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上述资料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北恒誉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小区三期18栋2楼)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111808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1118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恒誉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小区三期18栋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湖北恒誉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联系电话:0718-6766115,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小区三期18栋2楼

4.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5.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恩施市府路23号

联系方式:18963919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誉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福星城小区三期18栋2楼

联系方式:0718-6766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8963919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