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生产线粉尘治理系统磋商邀请公告
2024-10-24 11:03:37
慈利县慈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的万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生产线粉尘治理系统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万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生产线粉尘治理系统
2、委托代理编号:HNZG2024-48
3、采购项目预算:1186800.00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半个月内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万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生产线粉尘治理系统 | 万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生产线粉尘治理系统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清单 | 1186800.00元 | 1186800.00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0月24 日 至2024年 10 月 31日,每天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在慈利县零阳镇胜汉步行街19栋3楼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及资料4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04 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慈利县零阳镇胜汉步行街19栋3楼
3、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 04 日 09:00
4、开标地点:慈利县零阳镇胜汉步行街19栋3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慈利县慈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镇白沙井居委会慈姑南路052号
(3)联系人: 李 伟
(4)电 话:17707441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智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胜汉步行街19栋3楼(本项目联系地址)
(3)联系人:李女士
(4)电 话:0744-335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