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粮食园区耕地恢复工程示范区建设项目融资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2024-09-24 11:15:11
四川正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洪雅县锦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洪雅县粮食园区耕地恢复工程示范区建设项目融资咨询服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1.采购项目编号:ZZ0316020240908
1.2.采购项目名称:洪雅县粮食园区耕地恢复工程示范区建设项目融资咨询服务
1.3.谈判项目简介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1.6.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四川正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大雅街北延段35号宜合大厦2幢7楼)。
3、方式:现场获取。
供应商现场获取谈判文件时,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原件(在附件中下载)。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文件售价:200元
注:获取的谈判文件若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
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谈判地点):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静园路静园小区5栋B2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8.联系方式
采购人:洪雅县锦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玉桥街9号
邮编:620360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8-37526520
代理机构: 四川正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大雅街北延段35号宜合大厦2幢7楼
邮编:610000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8-38190008转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