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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29 16:34:23

一、项目名称齐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DSY-20240005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齐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 信 用 山 东 ” 网 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6、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240929日至20240910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山东晟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或将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山东晟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shengyuxmgl@163.com);(报名之前请与代理公司联系)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

2、文件价格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1)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2)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时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齐河县人民医院

 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34-899507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兴福街道青岛路3716号锦绣城10-1地块2号楼

人:李晓宇        联系方式:13406060000

 

 

                     发布人:山东晟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