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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花果枧堰沟小流域综合治理蔡家村脱氮沟建设

2024-02-25 16:13:38

项目概况:

张湾区花果枧堰沟小流域综合治理蔡家村脱氮沟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阳光香山郡9单元10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30709点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K-SY-2024-008

2.项目名称:张湾区花果枧堰沟小流域综合治理蔡家村脱氮沟建设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763667(万元)

5.最高限价58.763667(万元)

6.采购需求:为深入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张湾区结合片区实际情况,统筹谋划布局,将枧堰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列为全区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项目,致力打造小流域综合治理张湾样板。枧堰沟小流域范围内耕地面积约640亩,主要分布在河道两侧,造成一定的农业面源污染,为减少种植活动带来的地下水氮磷排放,计划在花果街道蔡家村实施脱氮沟建设试点项目,建设地块3处,长度约 70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约期限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投入其他管理人员(五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本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完税证明和社保人员名单);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记录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伪造证件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0226日至202403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阳光香山郡9单元1001)

2、方式:

1)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不办理邮购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030709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030709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阳光香山郡9单元1001

五、开启

1. 时间:202403070930(北京时间)

2. 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阳光香山郡9单元10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张湾区花果街道办事处蔡家村村民委员会

   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花果街道蔡家村021乡道35-B号

联系方式:15071592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阳光香山郡9单元1001

联系方式: 0719-8782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话:0719-878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