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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环东海域海砂加工利用项目更正公告

2021-01-11 09:30:09

各拟投标人:

现对关于HT2021-QY03环东海域海砂加工利用项目的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中第2项条款号17.6.1中“4、投标人须提供一块位于厦门翔安区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场地的证明文件(场地必须临海:距离海岸线直线距离不超过300m,具备清淤砂接收能力不低于6000m³/天的上岸条件,投标人须对此提供承诺)。投标人应提供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项目运营期内拥有此土地使用权。土地租地合同的地址(集体或自有的,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地址为准)应与实际生产场地一致。”更正为“4、投标人须提供一块位于厦门环东海域片区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场地的证明文件(场地必须临海:距离海岸线直线距离不超过300m,具备清淤砂接收能力不低于6000m³/天的上岸条件,投标人须对此提供承诺)。投标人应提供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项目运营期内拥有此土地使用权。土地租地合同的地址(集体或自有的,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地址为准)应与实际生产场地一致。”。

二、原招标文件第1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中第10项评审标准中“投标人提供的合作场地为厦门市翔安区临海300米内且距离琼头海域清淤区域(中澳游艇码头西南侧)经纬度:北纬24°37'11''东经118°07'22''(坐标:X:2724050.25,Y:467513.41)直线距离3km以内的(含3km)得15分,直线距离3km至5km(含5km)的得9分,直线距离5km至7km(含7km)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场地区域证明文件及距离琼头海域清淤区域的距离测算证明。中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土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实,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及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废除该投标人中标资格)。”更正为“投标人提供的合作场地为厦门环东海域片区临海300米内且距离琼头海域清淤区域(中澳游艇码头西南侧)经纬度:北纬24°37'11''东经118°07'22''(坐标:X:2724050.25,Y:467513.41)直线距离3km以内的(含3km)得15分,直线距离3km至5km(含5km)的得9分,直线距离5km至7km(含7km)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场地区域证明文件及距离琼头海域清淤区域的距离测算证明。中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土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实,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及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废除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三、原招标文件第32页“1项目概况”中“1.3 环东海域海砂加工利用项目场地由中标人提供,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要求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场地,该用地需临海且具备接收清淤砂上岸条件,日接收量不低于6000立方米,并由中标人负责生产加工及运行管理,包含清淤砂接收、运输、存放、筛选、分类、加工,成品存放、盘运、装车,设备维修,计量以及废渣处理等工作。”更正为“1.3 环东海域海砂加工利用项目场地由中标人提供,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要求位于厦门环东海域片区,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场地,该用地需临海且具备接收清淤砂上岸条件,日接收量不低于6000立方米,并由中标人负责生产加工及运行管理,包含清淤砂接收、运输、存放、筛选、分类、加工,成品存放、盘运、装车,设备维修,计量以及废渣处理等工作。”。

四、原招标文件第46页“一、项目概况”中“2.项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项目场地为乙方提供)”更正为“2.项目地点:福建省厦门环东海域片区。(项目场地为乙方提供)”。

五、环东海域片区定义(引自百度百科)

环东海域南起集美区乐海路,北至同安区西柯镇,东达翔安区东坑湾,涉及岛外3个行政区,陆域规划面积114平方公里,海域面积91平方公里,滨海岸线长60公里,约占厦门市生活总岸线的30%。区域示意图如下:(如显示不完整请点击标题下方【显示公告概要】查看附件)


本更正公告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公告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2-5053159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