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疏港大道北市政配套及疏港大道中工程水文、水质、沉积物、生态等补充调查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二次)
2024-07-22 18:23:55
项目概况
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疏港大道北市政配套及疏港大道中工程水文、水质、沉积物、生态等补充调查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6号(阳江市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J-2023015DL
项目名称: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疏港大道北市政配套及疏港大道中工程水文、水质、沉积物、生态等补充调查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48.6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1.575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疏港大道北市政配套及疏港大道中工程水文、水质、沉积物、生态等补充调查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 | 1项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超出该完工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人民币1715754.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超出该完工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②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
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
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须具有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需包含海洋测绘)并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需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6号(阳江市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必须携带资料到指定地址购买;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报名条件不符合、 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购买标书日期不符合的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6号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情况证明。
4)《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购买标书登记表。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投标人红色公章,彩色打印无效。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购买标书日期不符合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同时提交《购买标书登记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高凉路南湖山庄小区三幢4-6号
联系方式:0662-3186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江市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康泰路66号
联系方式:谢工:0662-2286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 0662-228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