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及社区矫正中心整修工程采购公告
2024-06-21 11:26:17
项目概况:建始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及社区矫正中心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西北路5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KH-[240620]-ZB-0169
项目名称:建始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及社区矫正中心整修工程
采购方式:询比
预算金额:采购控制价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玖仟玖佰元整(339900.00元)
最高限价:339900.00元,询比采购申请人报价超过本项目询比采购控制价的询比采购申请无效
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比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询比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近五年完成过1项建筑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三、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一)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方式: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现场免费领取,或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715349989@qq.com邮箱,并电话(13197230532)确认;询比采购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潜在供应商邮箱。
其他要求:/
四、文件递交和开启
询比采购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28日8:30至9:00(北京时间,下同)逾时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询比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西北路58号);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建始县司法局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18971898777
(二)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西北路58号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13197230532
建始县司法局
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