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景阳镇大理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2024-06-13 16:47:3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2024(XJ)042
2、项目名称:建始县景阳镇大理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9.781349(万元)
5、最高限价:19.781349(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始县景阳镇大理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单位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申请人的询价申请将被拒绝);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人的询价申请将被拒绝);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申请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申请人应作出承诺,否则申请人的询价申请将被拒绝);
(5)本次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询价,不接受未报名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08:30至2024年6月18日下午17:30。
2、方式:申请人将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登记表(附件中自行下载)等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409184577@qq.com,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发送后须电话联系确认获取文件事宜。申请人须保证提交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申请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申请人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8时30分;
2、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时00分;
3、提交方式: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08:30-09:00)内,将清晰有效的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409184577@qq.com),提交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接收完成时间为准。响应文件提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视为未响应要求送达,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逾期概不受理。如因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导致而引起废标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发布公告媒介
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和湖泊局http://slj.enshi.gov.cn/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询价方式进行询价;
2、请各申请人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09:30左右进入腾讯会议号(具体会议号详见询价文件),询价小组将线上公布询价结果,不参加会议的申请人视为对本次询价会议无异议。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建始县水利局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建设路33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718-392008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始县朝阳大道115号大寨山路口
联系人:董女士
电 话:0718-3107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