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5-29 15:39:56
【项目概况】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金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JLGS-202406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9.6(万元)
6、最高限价:59.6(万元)
7、采购需求:机关食堂餐饮托管服务,包括食堂餐饮制作、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餐厅维护,同时须负责公务接待餐、会务餐制作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1年后,(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质量考核)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丰富管理经验且从业年限不低于3年;厨师长1人,具备国家二级厨师资质,其他厨师、面点师3名,服务人员从业年限均不低于3年。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时间:2024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金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高度广场3号楼503室)
3、方式:
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及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领取。
4、售价:0(元)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1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金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高度广场3号楼503室)
1、时间:2023年06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金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高度广场3号楼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
联系方式:0719-8105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金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高度广场3号楼503室
联系方式:18971907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19--8105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