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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24 09:43:4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新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区、新丰县中医院新院区、新丰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食堂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首个合同期限为5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续签4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4日 至 2020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8号二楼201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8号二楼2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8号二楼2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丰县创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新龙大道2号新丰县财政局大楼9楼        

联系方式:廖生 0751-2267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百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丰县丰城街道西田路8号二楼201            

联系方式:陈小姐 0751-219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  0751-21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