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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剑阁县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烟区水源项目)--枢纽部分结算审计采购成交公告

2020-12-23 09:58:57

一、项目编号:ZKKL2020-01(招标文件编号:ZKKL2020-01)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烟区水源项目)--枢纽部分结算审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中心16楼14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

折扣率(%):6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剑阁县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烟区水源项目)--枢纽部分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采购对服务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并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与竣工结算审计相关的工作内容除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包括实施项目整体分析、审计重点筛查、造价审减原因分析、落实问题责任等内容及拟制相应文书等工作按业主要求提前完成1.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定额、规范、审计局制度以及招标文件等依法开展审计工作;服务内容合法、客观、公正、完整、准确,无缺漏项,无重计错计。
2.中标人及时对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3.在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之后,及时明确项目审计技术总负责人和联系人,且合同履行时所派人员须与投标时拟派人员一致,及时与采购人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中,及时审查资料的完整性,若审计提供资料不齐全,及时联系,由采购人通知送审单位补充资料、审计时间可以顺延。
4.中标人应妥善保管资料,不得遗失、损毁,审计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5.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提供项目初步审计结论情况,由采购人向送审单位进行意见征求,反馈后形成正式审计结论等书面及电子文档资料。
6.中标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核工作保密纪律、职业道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咏梅、宋晓华、罗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等有关规定和采购代理委托协议,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下寺镇剑门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罗先生 、18398362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坤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晶坐B13楼16号            

联系方式: 左女士、18981266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