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剑阁县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烟区水源项目)--枢纽部分结算审计采购成交公告
2020-12-23 09:58:57
一、项目编号:ZKKL2020-01(招标文件编号:ZKKL2020-01)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烟区水源项目)--枢纽部分结算审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中心16楼14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
折扣率(%):6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剑阁县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烟区水源项目)--枢纽部分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采购 | 对服务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并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与竣工结算审计相关的工作内容 | 除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标准外,还包括实施项目整体分析、审计重点筛查、造价审减原因分析、落实问题责任等内容及拟制相应文书等工作 | 按业主要求提前完成 | 1.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定额、规范、审计局制度以及招标文件等依法开展审计工作;服务内容合法、客观、公正、完整、准确,无缺漏项,无重计错计。 2.中标人及时对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3.在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之后,及时明确项目审计技术总负责人和联系人,且合同履行时所派人员须与投标时拟派人员一致,及时与采购人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中,及时审查资料的完整性,若审计提供资料不齐全,及时联系,由采购人通知送审单位补充资料、审计时间可以顺延。 4.中标人应妥善保管资料,不得遗失、损毁,审计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5.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提供项目初步审计结论情况,由采购人向送审单位进行意见征求,反馈后形成正式审计结论等书面及电子文档资料。 6.中标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核工作保密纪律、职业道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咏梅、宋晓华、罗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等有关规定和采购代理委托协议,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下寺镇剑门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罗先生 、18398362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坤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晶坐B13楼16号
联系方式: 左女士、18981266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