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龙晖农特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2020-07-24 10:00:59
招标项目名称: | 石屏龙晖农特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162564.47㎡,总建筑面积181889.96㎡,其中,建设30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77397.18㎡;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4492.78㎡。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实验室、办公后勤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07-24 08: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7-30 17:30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石屏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吴壮达 |
办公电话: | 13312661152 | 移动电话: | 13312661152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法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郑珊珊 |
办公电话: | 15398394936 | 移动电话: | 15398394936 |
标段编号: | GC532525202000024001001 |
标段名称: | 石屏龙晖农特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7-30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8-1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2(红河州)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1852.7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石屏龙晖农特产业园项目相关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2)施工内容包括:石屏龙晖农特产业园项目施工图所示全部施工任务;(3)本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石屏县异龙镇323国道旁(老牛塘石屏豆腐创意园)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无 |
资质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适用于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3.4省外企业:省外建筑业企业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 号]规定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施工单位投标前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息,设计单位附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需具有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有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可以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业绩要求: | 3.7业绩要求: 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16年以来,有1项及以上资质等级范围内的设计业绩。(可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16年以来,有1项及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业绩。(可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注:如投标人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业绩,且业绩标准符合上述设计、施工业绩要求的,可视为满足要求。 |
其他: | 3.5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企业可提供书面说明)(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8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主要专业设计人员要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应具有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 3.9企业信誉: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3.10投标人无违规违法行为,无不良记录,目前未处于限制投标状态。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险单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08-13 09:00 |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1公告.pdf2020-07-22 20:31:15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