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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营区、宿舍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9-13 11:04:33

项目概况

莆田市荔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营区、宿舍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758号兴安名城C区5号楼2梯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LY-CS-2023062

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营区、宿舍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营区、宿舍楼物业管理服务

1项

190000.00

1900.00

备注:本采购合同包金额为第一年度的采购预算金额,服务期限3年,采购实行“1+1+1”模式,以合同签订之日为生效期,即:第一个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期间,成交方如未发生违约,第一个合同期满后且验收合格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第二个合同期采购合同,第二个合同期为一年,服务标准及合同金额以第一年为准;成交方如未发生违约,第二个合同期满后且验收合格后, 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第三个合同期采购合同,第三个合同期为一年,服务标准及合同金额仍以第一年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若有)

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⑥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章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章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物业管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758号兴安名城C区5号楼2梯304室

方式:上门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758号兴安名城C区5号楼2梯3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西路758号兴安名城C区5号楼2梯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账号—9040210030010000030455。

  (2)报名费及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账号—35050163650700002393。

3、公司邮箱:ptly2622689@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0594-2793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莆田良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758号世全兴安名城C城5号楼2梯304室             

联系方式:小傅、0594-2622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傅

电 话:  0594-2622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