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公告 > 正文

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EPC)施工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7-04 11:20:06

【项目概况】

 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EPC)施工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市施州大道62号(农发行恩施市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2023-03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EPC)施工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8万元

6.最高限价以恩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的30%为上限,且同时不得超过98万元(超过98万元按98万元结算)。

7.采购需求:为完成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EPC)所有建设内容不含系统平台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施工监理,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内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从项目开工准备起至项目竣工验收质保期满为止。(具体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6.3总监理工程师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 以上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1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2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并提供证明材料或监理员资格证书;

6.4供应商①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6.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0704日至202307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市施州大道62号(农发行恩施市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3.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文档传至邮箱:1923751780@qq.com(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0714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0714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  点:恩施市施州大道62号(农发行恩施市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五、开启

1.  间:20230714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  点:恩施市施州大道62号(农发行恩施市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3.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恩施市孺子牛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或湖北瑾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联系电话:0718-8989899,联系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62号(农发行恩施市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4)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恩施市孺子牛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恩施市硒谷路与硒施大道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        

人:先生            

 话:18971888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瑾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62号(农发行恩施市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联系方式:0718-898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18-898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