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公告 > 正文

南靖县第二实验小学篮球场、气排球场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06-20 15:26:53

项目概况

南靖县第二实验小学篮球场、气排球场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号楼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Y采购2023-045号

项目名称:南靖县第二实验小学篮球场、气排球场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35899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号楼3层)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号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号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建设路        

联系方式:董老师 联系电话:1360506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号楼3层            

联系方式:小柳 联系方法:0596—2668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柳

电 话:  0596—2668059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