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3-06-09 11:03:05
项目编号:SCXN20230602
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3年 6 月 12 日 至2023年 6 月 14 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不提供邮寄采购文件服务;
3、询价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68号华地沃尔玛写字楼1栋1单元903号(四川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联系电话:028-38893996,联系人:张先生
4、公告期限:同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5、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6、获取询价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7、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询价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 月15 日 10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68号华地沃尔玛写字楼1栋1单元903号(四川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库随机抽取:从四川省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赤壁东路19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28-38118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68号华地沃尔玛写字楼1栋1单元90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3889399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38893996